一38岁男子醉酒后掐死同居女友的鹦鹉,被判残酷对待动物罪。
他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被法官驳回。
他称事后患上焦虑症,女友又提出分手。
正文
鹦鹉被掐死
据港媒12月4日报道,一38岁男子醉酒后涉嫌掐死同居女友的鹦鹉。验尸报告指鹦鹉侧身及右颈失去羽毛,口腔及鼻腔以至全身大部份皮肤出血,脖颈连接脊椎处受伤,且有肋骨骨裂,已致肺出血死亡。
男子被判刑
法院以残酷对待动物罪判其有期徒刑3个月2星期,他认为判刑太重,申请保释提出上诉。
他早前向法庭称,事后患上焦虑症,女友又提出分手,希望能改判非拘留刑罚。
上诉被驳回
法官今日(4日)判决称其将鹦鹉活生生掐死,过程必然使用极端和过度武力,原判只属中下程度,驳回上诉并要他即时服刑。
本案涉及一名38岁男子在醉酒后,因为同居女友的鹦鹉叫声打扰,而用手掐死该鹦鹉。
验尸报告显示,鹦鹉死于肺出血,身上有多处伤痕,证明男子使用了极端和过度的武力。
男子被控以残酷对待动物罪,被判有期徒刑3个月2星期。
男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但被法官驳回,认为原判只属中下程度,且男子没有悔罪表现。
法律依据
根据香港的《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任何人如残酷对待动物,无论牠们是野生或已被驯养,都属违法和可处惩罚。
本条例最高刑罚为监禁三年或罚款200,000元。
本条例中的“动物”为“任何哺乳动物、鸟雀、爬虫、两栖动物、鱼类或任何其他脊椎动物或无脊椎动物,不论属野生或驯养者”。
因此,鹦鹉属于受到本条例保护的动物。
观点表达
认为本案的判决是合理和公正的,没有必要上诉。
我有以下几点理由:
首先,男子的行为明显构成残酷对待动物罪,因为他故意用手掐死鹦鹉,导致鹦鹉遭受极大的痛苦和死亡。
这种行为违反了动物的生命权和福利权,也违背了人类应该尊重和保护动物的道德责任。
男子的醉酒状态不能成为他的辩解或减轻罪责的理由,因为他仍然具有判断和控制能力,而且他的醉酒是自愿的,不属于不可抗力或紧急避险的情形。
其次,男子的刑罚并不过重,而是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司法的惯例。
根据香港的《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残酷对待动物罪的最高刑罚为监禁三年或罚款200,000元。
而男子只被判有期徒刑3个月2星期,远低于最高刑罚。
最后,男子的上诉理由并不成立,而是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谴责。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头条资讯网_今日热点_娱乐才是你关心的时事 » 鹦鹉惨死醉酒男子手中,男子上诉被拒,法律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