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闽南日报
云霄防非打卡点
眼下,正值暑期旅游旺季,一些不法旅游服务机构便开始打着“旅游业务”的幌子,用“免费”旅游、储值投资、消费返利等方式诱骗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群体投资,非法吸收资金。就此,漳州市处非办盘点出4种常见的旅游领域非法集资套路,提醒群众在计划出游的同时,也要增强防范意识,避免被“新型”旅游项目和服务迷惑,以防上当受骗。
旅游领域非法集资套路有哪些?
一是“会员卡游”,通过诱导消费者成为会员来吸收资金,向消费者承诺交纳会费后可享受免费旅游或低成本旅游,并定期给予分红,消费者如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旅游项目,可按照该旅游项目的标价获得超额退款;二是“投资项目游”,借由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等名义,通过参与推介会、发放礼品、外出旅游考察项目等骗取群众信任,以高收益为诱饵吸引资金;三是“预付款游”,采取“先交钱再旅游”预付款经营模式,以廉价产品为噱头吸引消费者,向消费者承诺回购付息,吸引消费者支付预付款项;四是“出境旅游保证金”,以出境游保证金为幌子,收取高额押金、保证金等作为投资额或者旅游团费使用,并承诺给付高息,吸引消费者缴纳高额费用。
如何远离旅游领域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警惕高额返利投资。“高额回报”的背后往往暗藏投资风险,违背市场基本规律,资金链极易断裂。消费者参团旅游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旅行社,不要贪图便宜选择所谓的“低价团”或者“免费团”,更不要被“买保健品送旅游”“买保险送旅游”等噱头所迷惑,一定要确认旅游活动是否是旅行社组织,正规旅行社须同时具备《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好旅游合同,交纳费用要索要相应凭证并妥善保管,提高自身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审慎选择旅游促销产品。原国家旅游局印发的《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明确禁止旅行社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的旅游费用,各地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本行业内单用途预付卡业务监管工作。无论是旅游套餐产品,还是售卖旅游预付卡,这类旅游产品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社会公众就要提高警惕,审慎选择,避免上当。
三是谨慎向个人账户缴纳出境游保证金。《关于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的通知》要求,严查收取出境游保证金中的违规行为,收取出境游保证金的均应采取银行参与的资金托管方式,不得以现金或现金转账方式直接收取保证金,不得要求旅游者将出境游保证金直接存入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个人账号。社会公众缴纳出境游保证金时,应主动选择银行托管方式,保障资金安全。
最后提醒广大群众一旦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请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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