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民何女士反映,她在一美发店染发后,头皮开始发痒,并出现凸起的红斑。目前,何女士与商家就赔偿问题僵持不下。
市民:染发后,头皮瘙痒难耐
何女士告诉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4月1日晚7时许,她到位于南宁良庆区公平街的摩卡时尚造型(时艺美发造型店)染发,“染发前我再三地问染发技师,药水会不会导致过敏。他说叫我放心,药水没出现过任何问题”。
当晚11时许,何女士感到头皮发痒、难以入睡,服用了抗过敏药后症状无好转,头皮上还起了红斑。次日凌晨5时许,她实在无法忍受,便拨打了商家预留的手机电话,请求对方陪同就医。但对方称老板不在,让何女士先去就医。
“实在太痒了,我忍不住挠头。每次抓痒的时候指甲上都有染发膏的残留物,所以我觉得是他们操作不当或染发膏有问题引起的。”4月2日至6日期间,何女士两次前往医院就医,初步诊断为化学品接触性皮炎。就医后,何女士的状况逐渐好转。
事后,何女士向商家索赔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目前,她已将情况反映给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
商家:系客人自身体质原因
4月8日下午,记者跟随何女士来到该门店。门店的店长称,染发膏用的是正规品牌,符合国家标准,给何女士染发的也是有经验的技师。“每个人的体质存在差异,顾客出现过敏的症状我们也不愿意看到。”
店长说:“上次(4月3日)给了她第一次的治疗费,现在又说要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而且她现在已经在视频平台公开了这件事,也没必要谈了。如果想谈的话,大家去法院见。”
对于在染发过程中是否有操作不当,该名店长表示没有。但记者询问给何女士染发的技师是否在店时,店长未正面回应,表示自己要开始工作了,随后进入店内。
南国法援律师黄河认为:
在该事件中,需明确商家使用的染发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按照产品的说明进行使用,是否尽到了警示义务。若在服务过程中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商家负有责任,需赔偿医疗费和误工费。
南国早报全媒体见习记者李慧子
来源:南国早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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