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新兴王朝,对亡国君王及其子孙,向来例有优待。即使是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元朝,也将南宋最末一代的帝显封为瀛国公,苟全其性命。唯有清王朝入关之后,全力剪除前朝王孙,这个做法可谓振古未有。
顺治十八年(1661),南明最后一代帝王永历帝被迫逃往缅甸,清廷命吴三桂以十万大军威胁缅王,永历帝被送往吴三桂军前。康熙元年(1662)四月,永历帝及其太子被斩杀于昆明,时太子年仅12岁。
清廷对朱明王朝实行斩草除根以期换来太平安定的愿望并未顺利达成,相反在民间各种反清势力都以明王后裔之名起兵反抗,其中以“朱三太子”为旗号的最多。那么,历史上是否有朱三太子这一人物,他的结局又如何呢?
事实上,“朱三太子”是清初时期人们追思明裔的一种代表名称,当时反清者,每每冠以其名。据《东华录》的记载,自康熙十二年(1673)始,屡屡破获朱三太子案,叛清者用其名眷恋明裔,维系人心,未必真指朱三其人。康熙四十七年(1708),上谕亦云:“匪类称朱三者甚多。”
朱三太子究系何人,这就要从崇祯帝亡国时所存诸子中进行考察。崇祯帝皇子共七人,除了二子、五子、六子、七子皆早夭,存活下来的太子为长,定王为次,永王为三。以兄弟排序来看,定王为第三子。
甲申之变时,崇祯帝在煤山自缢,太子及定王、永王出宫,各投外家。吴梅村在《鹿樵纪闻》中记载:“太子年十八,上命避成国公府,而定、永二王分投周、田两家皇亲,及出宫,仓猝奔散。已而周奎献二王,自成许待以杞宋之礼。帝后梓宫出城,二王青衣拜送,独太子不知何在。”
按照吴梅村的记载,朱三太子应该就是指定王,定王名朱慈炯,为周皇后所生;皇四子永王朱慈焕,为田贵妃所生。到了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这时大明亡国已经六十多年,而这一年却出现了一个震惊朝野的大案——朱三太子案。
案件的主角是永王朱慈焕,他在山东被捕后,在济南受审。根据永王的招供称:“我原姓朱,是明室后裔,排行第四,名叫慈焕。我三哥哥早死了。我与三哥哥同岁,自十岁上就离开了。我三哥哥是甲戌年死的,他有儿无儿,我不知道”。甲戌年为康熙三十三年(1694),也就是说,为反清者利用名义的朱三太子早已死了。
按说,康熙四十七年时,大清王朝的统治已经稳固,且步入了康熙盛世,反清的浪潮也淹没于历史的潮流之中。这个时候,对待前明后裔应该采取安抚政策,没有必要赶尽杀绝,而为后世留下把柄。吊诡的是,已经是七十多岁的朱慈焕仍然被处于凌迟之刑,成了朱明王朝最后的冤魂。
朱慈焕被捕后,在济南初审,后解到浙江审问。到了杭州,有六位官员坐堂,分别为:钦差侍郎穆旦、杭州将军、两江总督、闽浙总督、江苏巡抚及浙江巡抚。经过审问,证明朱慈焕并无造反的供词和证据,仅系明裔皇子。如果将他处以死刑,显然理由并不充分。
主审官上报朝廷后,经过商议,最终以“假冒王子”的罪名著凌迟处死。据《东华录》的记载:九卿等覆奏“朱三供伊系崇祯四子,查崇祯第四子已于崇祯十四年(1641)身故。又遵旨传唤明代年老太监,俱不认识,朱三系假冒,朱三父子应凌迟处死。”康熙批复:“朱三即王士元,著凌迟处死,伊子朱兟、朱、朱壬、朱坤,伊孙朱钰宝俱著立斩。”
明清两朝的文献记载,均无崇祯四子死于崇祯十四年的说法。至于年老太监俱不认识,更是牵强。因为崇祯帝殉国至康熙四十七年已经六十四年,朱慈焕当年年仅12岁,今已76岁,即便是当时的太监,又如何能辨其面目?清廷欲置明后裔于死地,何患无词。
至于此案中“窝藏”朱慈焕的李方远,则被开恩免死,处以充军。康熙在上谕中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说不宜株连过多。其实,斩绝明裔才是康熙的目的,此外也不妨网开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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