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况涛)同行竞争难以避免,但为了抢客户恶言辱骂、大打出手,这是违法行为!冲动“商战”的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日前,赫章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行政处罚1人。
11月10日21时许,城关派出所接陈女士报警,称其在双河街道解放东路一五金店被人殴打。接到报警后,城关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开展工作,并将违法嫌疑人彭某存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查,彭某存与陈女士同在双河街道解放东路经营“五金店”,11月10日21时许,两人因做生意“抢客”发生争执。期间,彭某存出言辱骂陈女士,对陈女士进行踢踹,并动手殴打陈女士的女儿,推搡陈女士的女儿碰到路旁一电杆上。经询问,彭某存如实陈诉了其辱骂、殴打陈女士母女的违法事实。
彭某存因殴打他人被处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一审:张杨
二审:孙延
三审:马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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