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通讯员朱雪梅)11月12日,赫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侦办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刑事拘留1人,涉案金额2597440元。
2024年9月26日,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王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移送到县公安局,接收案件后,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组织警力开展侦办工作。
经查,贵州某企业管理公司于2023年6月与贵州某矿业公司赫章县城关煤矿签订协议后,该企业管理公司在赫章县招聘100余名民工从事矿井建设和地面后勤工作。
截至2024年7月,该企业管理公司共计拖欠工资3033411元。8月14日,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后,该公司向聘用民工支付工资435971元,剩余2597440元工资拒不支付。
民警经侦查发现,该公司将向银行缴纳的150万元工资保证金挪作他用,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通过社交平台转账176万余元但未用于支付工资,王某某有能力支付工资而拒不支付。
目前,该公司法人代表王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延伸阅读: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方提醒:
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工人劳动报酬是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不仅损害用工单位的信誉,更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劳动者面对欠薪问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为自己维权。遭遇恶意欠薪可通过以下途径理性维权:
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注意保存劳动合同、工作证、收入证明等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以及收入、工作时间等相关证据。
一审:张杨
二审:孙延
三审:马本立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头条资讯网_今日热点_娱乐才是你关心的时事 » 赫章县一男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