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金融为民,践行责任担当。平安人寿临沂中支启动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对外采取多形式宣传活动,对内加强销售人员培训,向队伍解读金融产品“三适当”原则,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什么是“三适当”原则?
在金融业中,“三适当”原则是指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要匹配,即将合适的产品或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
“三适当”原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确保投资者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知识水平相匹配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三适当”原则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适当的产品或服务,金融机构需要对其产品和服务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销售人员应当充分了解产品或服务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征及复杂程度,确保产品和服务能够向消费者推介销售。
适当的渠道,金融机构推荐产品或服务时,应确认销售渠道合规,具备相应的资格及能力,禁止私售“飞单”等市场乱象。
适当的消费者,金融机构在销售产品前,应充分认知金融消费者是否属于合格投资者,清楚其风险认知、投资偏好及投资目的、风险承受能力,确认其是否为“合适的消费者”。
为了践行三适当原则,平安人寿临沂中支采取以下措施:
加强消费者风险评估,设立专业的风险评估团队,采用科学的风险评估模型和工具,对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为消费者推荐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保险产品,确保产品的适当性。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优化产品说明书和合同条款,确保内容清晰易懂、无歧义。加大信息披露力度,通过官方网站、客服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消费者提供全面准确的产品信息。加强销售人员培训,确保他们充分了解产品特征,能够准确解答消费者疑问,避免误导销售。
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风险管理和合规监督,定期对销售行为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举办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普及保险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案例分析和风险提示等方式,引导消费者理性投资,避免盲目跟风。
金融为民谱新篇,守护权益防风险,平安人寿临沂中支将持续践行“三适当”原则,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通讯员于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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