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6月27日讯(记者李昊)6月27日,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4困难群众救助提标工作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介绍了2024年菏泽市困难群众救助提标工作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近年以来,菏泽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深化社会救助改革创新,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近期,经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菏泽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实现再提高。
标准调整方面,菏泽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39元,增幅7.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61元,增幅10.1%;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21元,增幅7.8%,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90元,增幅10.1%;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348元,增幅7.8%,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78元,增幅7.8%,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水平执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70元,增幅11%;一二级和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8元、141元,增幅分别为7.4%、2.2%;一级和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141元,增幅分别为8.3%、6.8%。
财政保障方面,菏泽市财政局强化预算执行,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019年-2023年,全市共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60.25亿元。其中2019年7.16亿元、2020年10.27亿元、2021年12.99亿元、2022年14.06亿元、2023年15.77亿元,年均增幅21.82%。
关于落实本次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政策,预计今年全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将增支19382万元。按照2021-2023年上级补助菏泽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年均比例72.48%测算,今年,市、县两级提标增支约5334万元。其中,市级较2023年需多安排预算支出742.76万元。
2024年,市级预算安排6212.53万元,专项用于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及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困难群众救助支出,比上年增长9.83%。
责任编辑:李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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