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转自【广州日报】;
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7.4万件,同比增长9.8%。审理追索劳动报酬案件7.5万件,帮助追回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241.2亿元。制定司法解释,明确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认定、转包分包用工责任等法律适用问题,用心服务稳就业、利企业。
依法规制不合理考核辞退员工行为。余某连续工作超8小时、公司未安排人员接替,因闭眼小憩3分钟被辞退,广东法院认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持用人单位解除虚构病情、消极怠工员工劳动合同,支持用人单位无需向故意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员工支付两倍工资,规制频繁“闪辞”以经济补偿牟利的劳动“碰瓷”。
法官认为,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应体现人文关怀,该案明确在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安排导致连续超时工作的情形下,短暂的生理性休息不构成严重违纪。
法官提醒,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必要休息时间,不能将自身用工管理失当(如人手不足、排班不合理)的后果转嫁为惩罚劳动者的理由。应科学安排工作与休息时间,避免劳动者陷入过度疲劳。
来源:中国新闻网、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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