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在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研讨会上,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周连勇律师发表题为《培养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的22条建议》的主旨演讲,从六大维度系统提出具有前瞻性、实践性的育人方案,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清晰的发展路径。
这份凝聚了深刻洞察的建议,并非空中楼阁,而是源于其多年来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深耕与前瞻性布局。在演讲伊始,一段简短的纪实视频,率先向与会嘉宾直观呈现了周连勇主任及其团队遍及全球的考察足迹: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长期以来在涉外法治实践上的广泛探索与资源积累,为其人才培养理论的提出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石。基于上述深厚的实践积淀,周连勇主任在随后的演讲中系统地阐述了22条具体建议:
一、顶层设计:从国家战略到育人原则
建议一: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这不仅是写入章程的根本原则,更是我们人才培养的总纲和灵魂。它要求我们的培养方案必须具有清晰的顶层规划与技术实施路径,确保人才培养的每一步都与国家战略需求紧密衔接,实现国内法治根基与涉外法治能力的深度融合。

建议二:培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法治思维
我们的教学,必须植入家国情怀与底线思维。要让学生深刻理解,他们未来在谈判桌、在仲裁庭、在法庭上的一言一行,都关乎国家利益。我们培养的不是“法律技工”,而是国家利益的捍卫者。具体而言,我们的目标是既要激发学生主动维护自身及国家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又要时刻绷紧国家安全这根弦。最终,所有能力的培养都要服务于国家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主题,实现合规、风控与价值的共创。
建议三:培养原则:双导师制、双向交流、双向奔赴
提出“三双”原则,旨在打破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壁垒。通过校内导师与实务导师协同指导,推动理论与实践的双向流动,最终实现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的双向奔赴,打破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壁垒。周主任在现场特别强调:“用人单位的痛点,就是我们人才培养的起点!”,要为企业、律所“定制”真正能用、好用的涉外法治人才!
建议四:申报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项目,争取政策倾斜
我们要有“抢资源”的意识,积极争取国家层面的政策与资金支持。无论是专项奖学金还是国际交流名额,目的都是为人才培养注入外部动力,构筑一个更坚实、更可持续的资源保障体系。

二、培养模式:机制创新与路径突破
建议五:”学问”——传道、授业、解惑
这回归了教育的本质,旨在引发学生从微观的学习技术到宏观的学习方式、乃至生活方式的巨大且深刻的转变。当前学生普遍“学”得多——“学是知识、信息、考试、要求”,但却“问”得少。周主任在现场一针见血地指出:“我们现在的学生,很多是‘沉默的学霸’!这在国际舞台上是要吃大亏的!”我们必须扭转他们“不敢问、不会问、不要问、不想问”的被动状态,营造勇于探究的学术氛围。
建议六:推行实验班分层培养
1.设立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实验班
通过设立特定方向的实验班,实施单独编班、独立培养方案,打造涉外法治人才/"特区/"。实验班将配套/"外语+区域国别法/"特色课程,推动外教授课与全英文教学模式,实现人才培养的精准化和特色化。
2.实施/"校内二次选拔+末位淘汰/"动态管理机制
这不仅是一种管理手段,更是一种引导竞争的/"赛制/"。通过择优录取、动态进出的管理机制,以定期评估与优胜劣汰激发学生潜能,促使他们完成个人认知的重构和思维结构的升级,并在此过程中着重培养团队协作、会议组织及跨界融合联动能力,确保实验班始终保持竞争活力。
建议七:探索本硕博贯通培养
1.设置/"4+2/"/"3+1+2/"等本硕连读项目
针对优秀生源,设置/"4+2/"六年一贯制、/"3+1+2/"等本硕连读项目,实现本科与硕士阶段的无缝衔接。通过与实务部门深度合作,构建一体化课程体系,让学生在六年内完成从基础知识到专业能力的系统提升。
2.试点直博生培养通道
为最具潜质的学子开辟直博生培养通道,选拔优秀硕士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这不仅是为了学术深造,更是为了培养如法律、法学博士那样,既深谙实践又素养深厚的复合型顶尖人才,让他们成为法院、政府智库乃至企业决策层的/"人才落地加速器/"。
周主任对此寄予厚望:/"我们要打通本硕博的培养壁垒,让优秀人才在更短时间内成长为涉外法治的中坚力量!/"

建议八:深化中外联合办学,推广中外双学位模式
这是拓宽国际视野的关键路径。通过“2+2”“3+1”等模式,让学生真正沉浸在多元法律文化中,实现知识体系与国际规则的直接接轨。要让学生出去,更要让知识回来。
建议九:校企联合办学,律所/企业委托高校实施职业教育/继续教育
这里要特别强调,培养对象不应仅限于传统学术型人才。我们还应与学院进行实务合作,培养精通知识产权、能够参与国际交流的“大国工匠”,以及助力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向世界的传承人。周主任在现场说:“我们要在法律框架下,为这些‘大国工匠’和‘非遗传承人’共创价值,让他们走得更稳、更远。”
建议十:分类施策、需求匹配
我们必须因材施教。对高校学生,重理论深度、国际视野与复合能力;对职校学生,重实操技能、行业规则与岗位适配;对在职人员,则要聚焦岗位需求,实现专题突破与实践赋能。
三、课程设计:规则深度与国际广度
建议十一:构建模块化课程群,设立三大核心模块,配套区域国别法选修
课程的目标,不仅要让学生掌握表面的法律规则与制度,更要深入揭示隐藏在这些规则之下复杂多元的非正式规范,以及其在长期历史中形成的价值、情感与思维模式。只有建立起这种深层次的认知,我们的学生未来在面对涉外法治的复杂难题时,才能精准施策,切实维护中国出海企业的核心利益!
建议十二:双语教学、多语种教学、鼓励小语种
语言是通往世界的桥梁。我们要大力鼓励和选拔多语种人才。正如周主任亲身的案例:一位精通四国语言、具备同声传译能力的中国安全员,在南极游轮上成为了所有国际游客与船方沟通的绝对核心。这正是我们需要培养的“关键节点”式人才。
建议十三:实施“外语+”复合计划,将第二外语列为必修学分
这是对语言能力的制度化保障。通过“国际法+小语种”的双核心课程,并增加国际交流模块,将语言学习置于真实的应用场景,确保学生从“学语言”到“用语言”转变。
建议十四:开设“跨境并购法律实务”等特色课程
在开设这些前沿课程的同时,也要注重配套能力的培养。例如,针对“涉外劳务纠纷”课程,应加入沟通、交流乃至演讲等实用训练,避免课程“有实践之名,无实用之实”。周主任现场指出:“我们培养的人才,要能上得了法庭,也要能下得了工地,能和工人师傅、外方高管都说得上话。”
建议十五:定制化专题课程
针对企业法务和律所助理的不同岗位需求,开设如《跨境并购合规要点》、《国际仲裁条款设计》、《涉外法律文书写作》等高度定制化的课程,实现学习内容与岗位职责的无缝对接。
建议十六:培养国际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
这要求我们不仅要教知识,更要创造实践交流的机会。学生必须了解国际规则与实践,知晓各国文化、政治与经济背景,学会尊重差异并进行有效沟通。要让他们理解,跨文化沟通不是“说英语”,而是“懂人心”。
四、师资配备:实务专家与青年骨干
建议十七:吸纳涉外律师、法官、国际组织官员等实务专家,建立特聘教授库
我们的目标是建立一个规模达千人以上的特聘教授库!周主任在现场铿锵有力地强调:“不是100人,是1000人!要覆盖涉外法治的各个细分领域,将最前沿的实务智慧、最鲜活的案例直接带入课堂。”此举正是为了汇聚一流的实务专家资源。
建议十八:实务导师授课前置,40岁以下青年教师须具有累计12个月以上海外研修经历
我们要推动“学术大师”与“实务专家”在教学中的交汇。一方面,硬性要求青年教师“走出去”具备国际视野;另一方面,通过大面积、高频次开设实务讲座,让学生持续接触行业真知,保持知识的“鲜活度”。
五、实践教学:场景化学习与基地化建设
建议十九:建设校内实践平台,设立“涉外法治实践教学中心”
我们的理念是,三分之二的课堂应该在校外、在真实的应用场景中进行。校内配备现代化模拟法庭、法律实务实验室等设施。通过模拟真实国际法律场景,让学生在高度仿真的环境中锻炼法律实务技能,实现实务能力的锤炼与学术素养的提升相辅相成,形成螺旋式上升的良性循环,让学生在这里“预演”未来的职业生涯。
建议二十:定期举办“校内模拟国际仲裁”等活动,强化实务技能
常态化举办/"校内模拟国际仲裁/"、/"涉外合同起草大赛/"、/"国际规则适用辩论赛/"等实践活动,以赛促学。周主任强调:/"要把比赛当成实战,才能把实战当成平常!让学生在竞技中提升涉外法律实务能力。/"
建议二十一:与涉外律所、跨国企业等建立长期合作,建立校外实践基地
我们要努力让这些基地成为稳定、深度、高效的校外交流与实践平台,而不仅仅是挂名的合作单位。这种深度合作将实现校、企、生三方共赢:校方能够获得最前沿的实务资源和反馈,持续优化培养方案;合作单位能够提前选拔和储备符合需求的专门人才,获得高质量的知识支持;学生则能够在真实工作场景中锤炼实务能力,实现从理论学习到实践应用的无缝衔接。通过这种共生共长的合作模式,共同推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六、素质评估:多元主体与科学标准建议
二十二:构建多元评价体系,引入国际组织、涉外律所等第三方参与人才质量评估
人才培养的成效最终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这是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最终闭环。通过引入国际组织、涉外律所等第三方参与评估,我们实际上是将人才培养的/"指挥棒/"交给了市场和社会,让最了解行业需求的一线单位来评判我们的成果。周主任一语中的:/"我们培养的人才能不能打,用人单位说了算!/"这种开放的评价机制,将推动我们的培养标准与行业前沿需求持续接轨,实现人才培养的良性循环。
当我们完成了从顶层设计到实践教学,再到质量评估的完整闭环,这22条建议就构成了一个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培养体系。它不仅是方法的创新,更是一场深刻的育人模式变革——我们要培养的,不是只会背诵法条的学生,而是能够在国际舞台上维护国家利益、推动全球治理的法治先锋。
这条路需要我们共同开拓:高校要勇于打破壁垒,实务部门要深度参与,社会各界要持续支持。让我们以今天的研讨为新的起点,携手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输送更多政治坚定、专业过硬、敢于亮剑的法治力量!
期待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培养的涉外法治人才能够站在世界法治舞台的中央,发出响亮的中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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