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①

②

③

④
村民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违反许可证规定的数量,任意采伐自家所有的林木,触犯滥伐林木罪。像这样由于对法律法规知识缺乏而实施犯罪行为的情况,在农村并不少见。
近日,安徽省休宁县人民法院在该县溪口镇长丰村中心广场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组织村两委班子、村民现场旁听庭审。通过“巡回审判+现场普法”,用身边人、身边事让群众对破坏森林资源的后果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认识。
2020年11月27日,被告人孙某以其丈夫的名义领取了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证规定在自家山场采伐林木蓄积为2立方米。孙某雇佣他人滥伐林木材积达14立方米,折蓄积量为28立方米。孙某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许可证规定的数量,任意采伐自家所有的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法院根据孙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当庭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违法所得杉木段198根,依法予以没收。
庭审结束后,法官会同检察官、司法所干部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展板等方式,向村民们普及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危害及相关法律知识,告诫群众一定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生态法律法规。
图①:法官讲解保护森林知识。
图②:巡回审判在村民广场举行。
图③:干警向村民讲解法律知识。
图④:被告人接受审判。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头条资讯网_今日热点_娱乐才是你关心的时事新闻 » 安徽休宁:审理一案 教育一片
头条资讯网_今日热点_娱乐才是你关心的时事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