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5日讯深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深圳市鑫信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信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2年6月24日依法受理了鑫信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鑫信腾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深圳市鑫信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深圳市鑫信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鑫信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鑫信腾是一家专注于工业自动化和智能化设备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报告期内,鑫信腾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郑国荣,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为黄培坤、董劳成、黄开锬及李卫东。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郑国荣直接持有鑫信腾21.61%的股份,通过担任深圳市艾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艾鑫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鑫信腾18.41%的股份,直接和间接控制鑫信腾40.01%的股份,系鑫信腾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鑫信腾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数量不超过2,854.00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份总数的25%。鑫信腾原拟募集资金50,767.86万元,分别用于智能装备扩产建设项目、研发及信息化升级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
鑫信腾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李娟、万晓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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