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安徽省药监局
合肥市香妃化妆品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受北京润生堂化妆品研发有限公司委托生产批号为24091001A的绯诗精染素染发霜(栗棕)6(配合绯诗精染素氧化膏使用)(注册证号:国妆特字G20213362),生产过程未按照生产工艺规程进行控制,生产记录不真实、不准确。
你单位生产的化妆品不能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化妆品生产活动。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2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头条资讯网_今日热点_娱乐才是你关心的时事 »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通知书 (皖药监化暂停〔2024〕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