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拉萨发布
近期,记者从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在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复盘工作中,发现28笔提取业务存在骗提套取行为,经催收,11人主动退回骗提套取资金142.05万元。但仍有17人拒不配合催收工作,涉及资金292.06万元。
现将拒不配合催收工作的17人骗提套取职工的相关信息通报如下:
拉萨市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人员名单
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郑重提醒
一、住房公积金是用于解决在职职工住房问题,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严格遵守《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确保提取行为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
二、违规提取行为包括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虚构提取条件等,一经发现,责令限期全额退回违规提取资金,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提取和贷款等处罚。逾期仍不退回者,将公开曝光其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公安机关处理。
三、使用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使用虚假材料提取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涉嫌此类行为的中介机构和个人,一经发现,将报公安机关查处。
四、拉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从未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请广大缴存职工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谨防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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