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8月28日讯(记者孙晓宇)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基础性制度的重要方面。8月27日下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了8月1日潍坊市政府出台的《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潍坊市政府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于2016年12月27日出台《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励暂行办法》,2019年4月1日修订印发《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励办法》(潍政办发〔2019〕4号),《办法》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为进一步激发企业主体标准创新活力,推进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今年,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办法》修订工作。新的《办法》于8月1日由潍坊市政府正式印发,其主要内容为:
潍坊市标准创新应用奖励分标准创新项目奖励和标准应用项目奖励两类,每年评审审定一次。标准创新项目分设一等、二等、三等;标准应用项目不分等级。具体内容如下:(1)标准创新项目:一等1个,奖励100万元;二等3个,分别奖励20万元;三等10个,分别奖励10万元。申报项目达不到评审标准时,奖励项目可空缺。项目的申报范围为实施2年以上(含2年)且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以及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标准。(2)标准应用项目包括: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一等奖奖励100万元,二等奖奖励50万元,三等奖奖励30万元;考核评估合格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被确定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记者还了解到,奖励政策自2016年实施以来,全市奖励标准创新项目91项、标准应用项目65项,落实市级财政资金1725万元,项目涵盖机械、化工、建材、环保、纺织服装、农业以及社会治理等多个行业领域。奖励政策的实施引导,激发了全社会标准创新应用的动力和活力,以近三年为例,全市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总数分别是56项、88项和111项,市级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总数稳居全省首位。
开放的市场环境中,标准就是生产力、规则就是竞争力,掌握了标准就掌握了“话语权”。标准创新项目的设立是潍坊市一项创新性工作,目前仍是省内唯一。下一步,潍坊市将锚定“走在前、挑大梁”,持续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强化标准创新引领和实施应用,以标准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加力推进更好潍坊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赵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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