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
“晒背”这种养生方式
引发大家关注
此前
小观就曾报道过
不少人在公园里花式晒背
还有人衣着暴露
但为了安全起见
“晒背”也不能乱找地方
近日,在苏州张家港
一名女子趴在小区的道路上“晒背”
结果被一辆经过的汽车给撞了
民警赶到现场时,受伤女子已被送往医院。汽车驾驶员闵女士回想起事发时的一幕,依然是惊魂未定,“我从车位倒出来,她躺在地上,我这边车头正好是盲区,我就直接开过去,没看到她人。”
根据行车记录仪显示,当时,一名女子在路上铺着瑜伽垫,撑着遮阳伞,悠闲地在道路上趴着晒背,四周没有任何警示遮挡。
闵女士说,自己启动汽车倒出车位后,压根就没看到地上还躺着个人。直到车外有人在呼救,她才意识到自己轧到了人。
汽车驾驶员闵女士:原来是一个人躺我车轮底下了,真的很害怕。我说我已经20年驾龄了,我第一次遇到,大太阳底下,谁也不会想到马路上会躺个人。后来我才反应过来是晒背,因为她趴着。
万幸的是车辆刚起步,只压到女子小腿,经过医院诊断,受伤女子杨某只是肌肉损伤,腿骨并无大碍。
受伤女子杨女士:不幸中的万幸,本来我是趴在那边的,出来的时候她也没看见,电车声音比较轻,我也没听见,车轮从我的双腿压过去。
杨女士告诉记者,晒背这项活动她也是从网上看到的,因为肩膀经常酸痛,所以她就想晒背试试看,事发当天是她晒背的第七天。
受伤女子杨女士:晒背挺舒服的,说实在的。我想楼下没什么人,每天都是那个时候,该上班的车也都开出去了。当时里面也只有三辆车,我以为车子会看到我,因为前几天也有一次人家车子是看到了的。如果油车的话,声音很大,我肯定听得到,还是大意了。
警方对此做出事故鉴定
轿车驾驶员闵女士因疏于观察负事故主责
受伤女子杨女士承担次要责任
张家港市公安局民警惠家豪:驾驶机动车的闵某开车过程中,对道路内交通情况疏于观察,导致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及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在小区道路上,开展非道路活动,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网友热议
新闻报道后,不少网友对事故主责和次责的认定有争议。
有网友划出重点:驶机动车的闵某开车过程中,对道路内交通情况疏于观察,导致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及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在小区道路上,开展非道路活动,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也有网友表示,女子躺在不该躺的地方,难道不应该是主责吗?
还有网友觉得司机挺倒霉的,“晒背的才是主责吧,正常人谁会在有车辆经过的道路趴着或者躺着。”
医生提醒
不是所有人都适合晒背
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传统医学科副主任医师傅慧婷表示,不是所有人适合晒背,本来就是室外的体力劳动者、容易出汗的人群或者晒背的时候容易得红疹、剥脱性皮炎的人群不适合晒背;另外经常感到阳光炽热,太阳底下走一走都觉得头晕脑胀的,也不要去强行晒背。
过度晒背对身体也是一种损耗。“晒背最好的方式就是让你的身体微微出汗。如果一个人晒背后大汗淋漓,汗后出现心悸、头晕、倦怠乏力等,这就证明晒背不适合他。”
小观划重点
不是所有人都适合“晒背”
“晒背”的时间、时长也有讲究
“晒背”更不能乱找地方
安全第一!
本文综合自:新闻晨报、江苏新闻、网友评论
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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