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亢李增浩泰安报道
8月12日上午9点,2024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会召开。会上发布了《2024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2024年泰山区中小学招生流程安排表以及各学校招生计划等内容。
招生计划
其中,2024年泰山区小学招生计划(公办),招生269个班,民办计划招生1576人;2024年泰山区初中招生计划(公办),招生183个班,民办计划招生2509人。
招生入学办法
今年招生入学工作将于8月14日组织展开
小学入学条件为:
①需要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具有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或非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③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对于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情况,《工作方案》规定,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持有泰山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期满一年以上;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泰山区务工或经商;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有稳定住所。
初中招生方面,中学入学条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泰山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具有泰山区户籍的区外小学毕业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泰山区有自有房产的区外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原则
《工作方案》指出,2024年度招生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按照“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区教体局负责具体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相关工作,各街道(镇)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学校划片招生和统筹入学工作,各招生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
继续实行单校划片的方式,每所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坚持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原则
各学校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不得以实验班、创新班等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上一年级休学学生复学需求等因素,编班后学生不得变动。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编班。
坚持公民同招、分批进行原则
继续实行“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全部纳入招生平台统一报名,各学校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公办学校招生按照常住居民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坚持依法规范、惠民便民原则
公办学校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及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只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工作方案》对于房屋产权进行说明,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产权份额应为10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工作方案》要求,各公办学校要按照2014年开始实行的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小学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需提供相关证明)的除外,各公办学校依据近四年或者五年招生的数据信息,认真做好房产年限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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