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日讯(本网记者蔡晓卿)东南网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获悉,三明尤溪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规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违规要求借款人承担抵押物评估费、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员工行为管理不尽职,员工与客户发生异常资金往来”等6项违法违规事实,于2024年7月22日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三明监管分局罚款200万元。同时,对林圣爱、林宜鑫、肖士梯等3人给予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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