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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通知!新生儿医保这样办理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日前,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做好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缴费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要全面落实新生儿出生一年内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缴费政策,持续推进“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原则上随其监护人的居住证所在地、基本医保参保地、户籍地办理参保缴费。

通知明确,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缴费的新生儿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参保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在出生90天后按规定参保缴费的,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参保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

通过信息化建设,如今福建线上就可以为新生儿办理医保。如何操作?

参保登记

已经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登记的新生儿办理参保登记。以福州市为例——

1、登录闽政通APP,点击首页【医保服务】,在业务经办栏目中,点击【城乡居民参保】;

2、上传福州市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即可进行参保登记,点击【保存】提交申请。

*使用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的,待户籍登记完成后,证件类型和号码需更改为身份证相关信息。

缴费流程

1、点击“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底部【微办税】,选择【医保社保业务】;

2、点击【个人社(医)保缴费办理】,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参保完成,新生儿就拥有医疗保障守护了。对于还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宝爸宝妈可通过闽政通或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专区进行线上《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综合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新福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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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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