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禁城摄影一)
时间,是明朝成化年间,案子的跨度大概在公元1465到1487年之间。
朝廷礼制,每年要在京师南郊举行祭天大典,搞一个十分隆重的典礼。
目的嘛,也很简单,由皇帝来牵头,祈求上天保佑来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反正对古人来说,这很重要。
既然要办典礼,那么就要布置场地,什么鲜花啊,彩带啊,红毯啊,桌椅板凳啊,茶杯茶碗啊,礼炮烟香啊,都要布置不少,还有很多皇帝专用的祭祀礼器,金碗金杯金瓶子等等。
办的时候这些东西用得上,可是仪式完事儿了,那就用不了上了,用不上那也不能一直在那摆着啊,就得收拾起来放回仓库。
成化年间的某一次祭天大典成功举办之后,礼部负责清理和盘点这些仪式上用的东西,之后还要统一收纳起来,放到库房里,来年再用。
几个礼部主事左清右点,发现有点不太对劲儿,怎么不对劲呢,这仪式里所使用的一件黄金打造的瓶子不见了。
这瓶子,大家都见过,瓶身的纹饰繁复精致,龙凤呈祥,云卷云舒的图案交织在一起,线条流畅,层次分明,瓶口的设计也别具匠心,微微外撇的喇叭形状,既显得端庄大气,又不失优雅灵动,瓶口边缘的金色线条勾勒得极为细腻,还系着一条上好的黄色丝绳,底刻年号,一看就是十分贵重的宝器。
且不说这东西贵重不贵重,最主要的是,这东西它不属于个人,而是朝廷的财产,如果硬说它是个人的,那它就是皇帝的金瓶子。
现在皇帝的瓶子丢了,皇帝不在意也就罢了,皇帝要是冷不丁哪天查问起来,保不齐相关负责人员就得掉脑袋。
(明宪宗朱见深)
要知道,成化帝朱见深可是经常喜欢往内库跑,这内库就是皇帝的私人仓库,他儿子明孝宗朱祐樘,那就是成化去内库溜达,偶然临幸了内库的宫女所生的。
所以这事儿恐怕是瞒不住,迟早要被发现。
瓶子当然不会无缘无故的消失,几个大臣们一合计,认为肯定是典礼的时候场面太乱人太多,让贼子给顺走了,于是他们干脆一纸诉状,告到了顺天府。
这个顺天府吧,它是明朝都城中级别最高的地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京畿治安,可是说白了顺天府既然是地方单位,那么它就只管民间的事儿,宫里的瓶子丢了,它管不着,想管级别也不够,可是礼部的大臣们也没办法,瓶子丢了,那就是自己失责,总不能再去把这事儿写成奏疏去烦皇帝吧?
大臣们跑到官府提告,官府也是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把这案子接了下来。
您别说,这官府办事儿效率还是很高的,他们立刻派出人手,明里暗里的查访,很快得到了一个十分关键的信息,那就是:
典礼时,宫里有一个厨子侍候在旁,这厨子一直在瓶子附近徘徊。
其实吧,这很正常,因为典礼的时候,这瓶子可不是摆件,要么就是盛水,要么就是盛汤,总得有个人负责倒吧?对不对?
可是,本来线索就不多,官府查到这个厨子的身上很不容易,换句话说简直是如获至宝,他们必须以此为案件的突破口,至少在他们看来,这个厨子是有嫌疑的。
三班衙役立刻出动,把厨子捉来审问,厨子自然是一问三不知,因为他都不是负责给瓶子盛汤换水的,典礼的时候他一直在瓶子附近徘徊,纯属偶然,因为典礼就是会用到这些伙夫厨子,使唤婆子来打下手,我总得有个地方站吧?
(宝瓶)
这就好像有人问你,井盖为什么是圆的?其实你不用回答它井盖为什么是圆的,因为井盖总得有一个形状,如果井盖是正方形,那么他又会问你井盖为什么是正方形,如果井盖是三角形的,那么又会诞生井盖为什么是三角形的问题...
所以,我们有时候不能陷入自证陷阱。
瓶子我的确看到过,可也的确不是我偷的,真要是我偷的,我早就跑了,何必等你们捉我?
厨子不认罪,官府不相信,衙门里的人认为,这厨子油嘴滑舌,纯粹是在抵赖,于是干脆大刑伺候,在牢房里把厨子好打了一顿。
顺天府的牢房不比锦衣卫的诏狱,手段兴许没有那么残忍,可好汉架不住三遍打,一天几天的拷打之后,厨子顶不住了,只好认罪。
这案情吧,有点屈打成招了。
对大臣们来说,丢瓶子是他们失职,找不回来瓶子,以后被皇帝发现了,早晚要受处分。
对官府来说,捉贼是他们的工作,工作办不好,案子破不了,搞不好也会被责难。
所以,究竟是谁偷走的瓶子,那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偷走瓶子的罪过,一定要有人来承担。
厨子顶不住打认罪了,案子破了,也就不会有人吃瓜落了。
可是,厨子罪是认了,瓶子也得找回来啊,官府接着审,问厨子把偷去的瓶子藏到哪里了,让他如实交代,厨子心说我哪儿知道啊,压根就不是我偷的,可是威逼之下他没办法,只好随便说了一处地点,说瓶子让他暂时藏在了举办典礼的场地前边的一片空地里。
结果当然不能出人意料,衙役们挖了好几天,一无所获。
挖不出来,案子到这一步又停了。
再问厨子,也问不出来什么了,因为这厨子被虐待了好几天,已经是半死不活了。
没办法,官府只能暂时把这桩案子挂起来,研究研判,反正一时半儿是结不了案了。
这花开两朵,咱们各表一枝。
(古代集市)
说京师西头,有个集市,嚯,那可真叫一个热闹,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商贩众多,卖什么的都有。
人头攒动,摩肩接踵,摊位琳琅满目,五彩斑斓的布匹,晶莹剔透的玉器,香气四溢的点心,小贩们热情洋溢,高声叫卖,吆喝声此起彼伏...
有这么一天早上,正当热闹的集市里,来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这小伙子呢,左瞧瞧右望望,看样子不是来买东西,而是有东西要出手。
这人一边走路,右手还在怀里揣着,偶然碰到一两个人,他就把右手拿出来,顺手从怀里掏出一根黄色的绳子给别人看。
这根绳子,不是凡品,上好的麻料制作,工艺非常精美,明晃晃的拿在手里,一看就是个好物件。
可是,再好的绳子,毕竟也只是一段绳子,一段绳子能值多少钱?
因此,这人在市集上转悠了一上午,连续问了十来个人,都没有要出钱买他这根绳子的。
兴许是人们不识货,兴许是开价太高,反正总而言之是没人买。
当然更加重要的一点,还是因为这绳子它是黄色的。
虽然说不是明黄,只是那种淡淡的黄色,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的那种,可这也算是犯了大忌讳。
因为《明会典》中有明确规定,这平民百姓所穿着的衣服,以及所使用的器具,在颜色,图案,花纹上,都是有严格限制的,别说普通百姓用不了黄颜色的东西,就算是大臣也不能随便用,真要让官府给抓住了,那就是死罪。
(《明会典》局部)
卖没卖出去,这人把黄绳子揣起来刚要走,两个衙役给他当场就按住了。
市集上的百姓有明白事儿的,早就跑到官府把这小子给举报了。
衙役们把这人给捉住,严加审问之后得知,这人其实还不是出来卖这根绳子的,而是这绳子原本是一个瓶子上的物件,绳子宝贵,拴在绳子上的瓶子更是贵物,他是想着先把绳子拿出来抛砖引玉,想要看看有没有行家识货,顺手再把瓶子给卖出去。
几个衙役心说这是有大货啊,立刻就把这人给拘拿回了顺天府,进一步再审问,更是审出了一个了不得的线索。
原来,此人曾在宫中任职,当然他在宫里没有什么正经职业,是个干杂活打下手的伙计,前几天皇帝在南郊举办祭天大典,他被临时拉去搬东西干杂活,忙完之后无事可做,他四处溜达,让他瞧见一个黄金打造的瓶子,当时四下无人,他可就起了觊觎之心,趁人不备,用衣服一遮,用手一摸,瓶子可就让他给顺走了。
这么大个金瓶子,又是偷来的,自然不能今天偷了明天就跑到市场上去卖,那很容易被抓个现行,于是这位老兄干脆把瓶子藏了起来,而把瓶子上的绳子取了下来,偷偷的拿到市集上去卖,万一有买主识货,认出这绳子本应该是宝瓶的佩饰,要买瓶子,自己正好脱手,没想到东西没卖出去,反而被逮了个正着。
官府在这个时候也终于恍然大悟,原来典礼上的瓶子真不是这厨子偷的,而是眼下这个被他们捉住的小贼干的。
厨子被无罪开释,真正的盗贼被捉了进来,并对自己的偷窃行为是供认不讳。
对于官府来说,他们唯一的诉求仍然是要把失窃的瓶子找回来,几番问询之下,小贼交代了自己埋藏瓶子的地点,有意思的是,小贼埋藏瓶子的地方,和之前厨子在屈打成招时随便说出的埋瓶子的地方,竟然出奇的一致,俩人说的竟然是一个地方。
之前官府的衙役之所以挖来挖去没挖到,原因倒也很简单,那就是挖浅了,哪怕有一个衙役挥动铁锹能再往下挖一尺,瓶子就被挖出来了。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当时瓶子真的被挖了出来,那么这个厨子是否就要就此蒙受不白,再无洗刷冤屈的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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