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的由来十分久远,据《汉书-刑法志》记载:“周朝的礼制衰败后,周穆王为了统治日益堕落的子民,令甫侯根据时宜制作法律。当时墨刑(脸上刻字后染墨)的处罚条目有一千条,劓刑(割掉鼻子)的处罚条目有一千条,髋刑(剃去膝盖骨)的处罚条目有五百条,宫刑的处罚条目有三百条,死刑的处罚条目有两百条。五刑共计多达三千条。”
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尹文子曰:“道不足以治则用礼,礼不足以治则用法。”
刑罚的完善,标志着道德的沦丧。在仁义道德沦丧的季世,赏必果,罚必决的君主,成为了驱逐利益的民众追捧的对象。既然不能让被统治者懂得廉耻,就必须用严酷的法律制止犯罪的端倪。
汉文帝刘恒画像
管仲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汉文帝时期天下安康,战火平息,百姓生活状态有所改善。百姓逐渐懂得道德廉耻,触犯法律的人有所减少。
酷刑的废除,是一位小女孩的功劳
汉文帝即位第十三年,齐国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被判刑,诏书令有司将其逮捕至长安。
淳于公没有儿子,有五个女儿,要被逮捕时对女儿们骂到:“生这么多孩子,却连个儿子都没有。到了这种紧要关头,能指望你们去四处周旋吗?”
小女儿缇萦听到此话后很伤心,独自哭泣,就伴着父亲的囚车一同去往长安。
她向汉文帝上书说:“贱妾的父亲做官,齐国人都称赞他廉洁、公平,如今犯罪当被处刑。贱妾哀怜被处以死罪的不可以复生,被处以肉刑的,断掉的肢体再也无法接上;就算他们将来想改过自新,也没有道路可走了。贱妾愿没入官府中做奴婢,来赎买父亲的刑罚,让父亲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刘恒被刻画成了一个完美的仁君形象
书奏天子,汉文帝哀怜、感伤于她的心意,于是下令说:“制定诏书给御史:我听说有虞氏统治中国的时候,用画出来的人代替犯罪者受罚,而百姓都不去犯罪,这是何等的大治啊!如今的法律有三种肉刑,却不能制止奸邪的罪行,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是朕的德行浅薄而教化不显明吗?我自己十分惭愧,都是我训导百姓时思想不纯粹,才让一些愚钝的百姓落入法网。《诗》曰:‘恺弟君子,民之父母。’如今人有过错,教化还未施行刑罚就已经降临到他们头上了,这难道是人民的父母该做的事吗?”
”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
丞相张苍,御史大夫冯敬上奏说:”酷刑由来已久,陛下哀怜百姓,实乃天下黎民之幸。臣等昧死请求:本该剃光头发、带着枷锁的,改为白天守城,晚上舂米;本该被割去鼻子的,改为打三百大板;本该砍去左腿的,改为打五百大板;本该砍去右腿的,和杀了人却罪人先告状的,和官吏贪赃枉法的,和看护政府财物却自己去偷盗的,都在市集中斩首示众。“
汉文帝同意了新刑法,中国的人权由此而前进了一步。
但是汉文帝当时在外有减轻刑罚的名声,在内其实是将肉刑改成了死刑。砍去右腿的本来就被改成弃市(在市集公开处决)了,削去鼻子的被改为打三百大板,砍去左腿的改为打五百大板,基本上都能把人打死。
古代笞刑施刑图
而且主刑的官吏们如果打累了,就要换有力气的人接着打,罪犯们往往还没挨完该打的板子,就已经被打死了。
后续:逐渐减轻刑罚,但百姓因此轻视犯小罪的惩罚。
汉景帝即位第一年,将本该打五百大板的改为打三百大板,将本该打三百大板的改为打两百大板。但是这种刑罚还是超过了普通人能承受的极限,被打的人即使侥幸不死,大多也被打得往后不能自理。
汉景帝即位第六年,又将本该打三百大板的改为打两百大板,本该打两百大板的改为打一百大板。又统一”笞刑“的行法标准:打人的时候不准更换官吏,一个人受刑完毕方可更换;打人用的”箠“(竹板制成),必须只有五尺长(约1.1米),必须只有一寸厚(约3.3厘米),要削掉竹板的竹节。
汉景帝刘启画像
自此以后,被处以”笞刑“的人基本都可以保全性命,但是因为下层官吏的迫害,为了生存而犯法的人还是层出不穷。
”自是笞者得全,然酷吏犹以为威。死刑既重,而生刑又轻,民易犯之。“
虽然汉文帝不能真正废除酷刑,汉景帝不能避免因废除酷刑而导致的犯罪事件频发,但这总归是中国刑法史上的一次大进步。他们在位时期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让中国刑法往正确的方向发展。”西方文明国家“批评中国古代封建阶级思想根深蒂,没有人权观念。但中国古代的君主大多以爱民为己任,自称”民之父母“,虽然他们极力维护封建等级制度,但在这种统治思想的作用下,皇帝们怎么可能不体恤百姓呢?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头条资讯网_今日热点_娱乐才是你关心的时事 » 汉文帝废除割鼻、砍腿之刑,却将其改为打三百大板,变相改为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