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新华网
7月3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和《禁止垄断协议规定》有关规定,约谈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002714.SZ,以下简称“牧原股份”)、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498.SZ,以下简称“温氏股份”)、双胞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胞胎”)、正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大”)等四家生猪养殖企业。其中,牧原股份为牧原集团的子公司。
在约谈会中,市监总局指出,2023年6月20日,牧原、温氏、双胞胎、正大四家企业作为发起人,签署《互不挖人公约》,倡议不挖人、不拆台等,有违《反垄断法》精神,不利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市监总局要求四家企业高度重视《互不挖人公约》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一是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主动抓好整改,消除行为危害后果,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二是深刻吸取教训,对照《反垄断法》及配套规定排查反垄断合规风险,全面自查自纠。三是加强合规管理,完善合规制度建设,切实提升反垄断合规意识和能力。
此前,牧原集团公众号在其牧原开放日活动推文中表示,在企业管理主题论坛上,牧原集团联合温氏股份、双胞胎、正大向行业发出倡议,尊重行业秩序,打造商业文明,签署互不挖人公约。
根据论坛现场人员提供的图片,公约内容为“为减少内卷,文明发展,我倡议:不挖人,不拆台。如有违约,加倍反制”。
被约谈后,牧原集团、温氏股份、双胞胎、正大在官网、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了一则联合声明。在声明中,这四家猪企承认《互不挖人公约》中部分内容表述不当,并表示该倡议从未制定具体细则或实施相关措施,为避免造成误解,决定撤销该倡议。
《反垄断法》总则明确规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禁止垄断协议规定》中也有类似表述。
据公开资料,牧原股份2022年生猪出栏6120万头,屠宰量736万头,营业收入约1248亿元;2022年温氏股份上市肉猪1790.86万头、肉鸡10.81亿只,实现营业收入837.25亿元;双胞胎集团2022年生猪上市近1000万标头,生猪存栏超过600万头。
截至发稿时,牧原股份和温氏股份并未通过上市公司渠道就此次约谈进行公开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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