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
“生鲜灯”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让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更为鲜艳,具有刺激消费者购买欲的效果,已被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然而笔者近日发现,市场上又出现一些新形式的“生鲜灯”,以逃避监管:有摊主安装使用白光为主、兼带红光属性的照明设备;有摊主混装多种光源,通过遥控随时调节灯光的颜色和强度,以此逃避监管。
“生鲜灯”变相回潮,折射监管力度不足、统一标准缺位的问题。对此,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生鲜灯”界定标准,让执法有据可依。相关部门要建立起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大监管检查力度,让“生鲜灯”不敢露头、经营者不敢擦边。同时,也要兼顾力度与温度,加强相关规则、政策的宣传和普及,提升经营者诚信意识。平台也要压实自身主体责任,采取智能审查辅以人工审核的方式堵住违规“生鲜灯”的线上售卖渠道,禁止“生鲜灯”进入市场。
江西鹰潭市余璇
《人民日报》(2024年10月28日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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