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严厉打击禁渔期非法捕捞、销售渔获物行为,自今年伏季休渔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查获10起非法捕捞、销售渔获物案。
6月13日,文昌市翁田镇政府和翁田抱虎海岸派出所经连夜蹲守,于凌晨2时45分在翁田镇桃李村附近岸边查获一车涉嫌违反禁渔期规定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接到该线索通报后,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渔业行政执法大队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处置。
查处现场。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图
执法人员已将涉案渔获物查扣,正在对此案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查处现场。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图
自今年伏季休渔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除了采取“海上抓、岸上堵”等举措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外,还强化与属地人民政府及海岸派出所协作配合,至目前已查获10起禁渔期非法捕捞、销售渔获物案。
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为海南伏季休渔期
2024年5月1日12时起至8月16日12时,海南实施海洋伏季休渔,共3个半月。
休渔海域为北纬26度30分至北纬12度的南海海域(含北部湾)。休渔作业类型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在休渔期间从事波纹巴非蛤专项捕捞且取得专项捕捞许可证的作业类型渔船除外)。
海南将严格执行船籍港停泊休渔管理规定,伏季休渔期间,所有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回船籍港所在地渔港(锚地)停泊,禁止离港。自愿实行休渔的钓具渔船,应提前向船籍港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申请。未参与自愿休渔的,应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严禁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作业。
在休渔期间,休渔渔船的渔具应捆扎、封存于船舱等固定位置或搬离渔船进库存放;需修理的渔具,应在修理完毕后立即封存或进库存放;具备条件的地区,渔具应与渔船分离存放。严格执行作业变更审批管理规定,禁止将其他作业类型变更为钓具;作业类型核定为“刺网、钓具”“掩罩、钓具”等的兼业渔船,休渔期间不得携带钓具以外的其他网具出海作业。
除维持日常生活需要外,休渔渔船在伏休期间不得擅自加水、加冰、加油。渔业辅助船必须同步休渔,伏休期间禁止为休渔渔船提供收购、运输、补给等后勤服务。休渔渔船进港停泊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南沙生产渔船要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编队生产。
省农业农村厅渔政渔监处有关负责人提醒,为保障休渔期间船舶安全,各船东、船长应加强对渔船各种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在渔船坞修期间,对发现船上电线老化、破损或私自乱搭乱接的要及时更换修复整改,不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同时要按规定配备足额有效的灭火器、消防水带等消防设施设备,并按规定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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