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济南日报
坚持法度刚性传递检察温度
“如我在诉”,听证会开到“高墙”内
公开听证现场普法。
“一直以为只要好好改造、好好劳动,表现好了、被表扬的次数多了就可以获得假释,今天我才知道,减刑不是简单地‘数表扬’,还要考量很多因素,感谢检察机关的解惑。我更加坚定要好好表现的决心,不辜负大家的努力和对我的期望,争取早日出去,尽心弥补家人和被害人家属。”近日,济南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在山东省济滕监狱举行了一场“高墙”内的听证会,对服刑人员李某某申诉假释咨询事项进行公开听证。通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李某某重振信心,表示将一如既往好好表现,争取早日与家人团聚。
2013年8月,在日照市东港区打工的李某某在与女友通话过程中,因声音吵闹与女友的室友范某某发生口角。范某某的男友赵某得知后不满,冲动之下,两方在电话中约见,誓要一较高下。李某某一人前往约定地点后发现,赵某带来了朋友燕某某等6人。年轻气盛的几人见面后再次发生口角,随后升级为肢体冲突,造成李某某头部软组织创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构成轻伤。李某某情急之中持折叠刀对赵某等人捅刺,导致赵某心脏破裂大出血死亡、燕某某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李某某立案处理,燕某某等6人另案处理。2014年6月,李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附带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2.6万余元。
服刑期间,通过不断改造教育和自我学习,李某某获得减刑机会,直至去年得知自己有条件获假释提请可能,急于对母亲尽孝的他再三思考后放弃减刑机会,向济滕监狱提出可否假释的诉求。李某某所在监区针对其现实表现,并经多方调查评估,向城郊地区检察院驻狱检察官提出对李某某予以假释的建议。驻狱检察官审查后发现,李某某申请假释的条件中缺少取得被害人及其亲属谅解方面的证据材料,因此对监狱假释提请予以驳回。李某某为此约见检察官,请求答疑。
为进一步释法说理,一场“高墙内”的听证会就此展开,三名听证员被邀请参加。“希望听证会在为李某某答疑解惑的同时,能助其提振改造信心,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归、融入社会。”听证会由城郊地区检察院检察长高成华主持。他表示,检察机关在坚持法度刚性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实现情理法并举,使服刑人员感受到司法温暖、检察温度。
听证会当天,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处理意见以及相关依据,与会人员围绕争议点进行了论证讨论,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随后,承办检察官重点结合情理法释法说理,鞭策李某某自勉自省、踏实改造,筑梦新生路。
“将听证会开到‘高墙’内,摆事实、亮证据、讲法律,充分展现司法办案的情理法有机统一,通过现场普法,让服刑人员近距离感受司法公平公正,非常有意义。”作为本次听证员,市中区人大代表、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霍慧清在听证会结束后,为检察机关将司法行为“放在阳光下”检验的做法点赞。
(本报记者王晓菲通讯员王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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