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副主任张本强受贿一案。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3年,被告人张本强利用担任安顺市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安顺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秘书长,安顺市规划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安顺市西秀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区长,关岭县委书记,安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安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人员在项目承揽、规划设计、土地性质调整、征地拆迁纠纷协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104万余元,其中485万余元尚未实际取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张本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本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本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四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陈景雄
编辑方勇
二审程星
三审欧阳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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