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张陈堰通讯员罗忠)近日,十堰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7月14日上午,市交管部门在重庆路立交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9点14分,一辆仅有一个后视镜的电动车经过检查点时,因驾驶员未佩戴头盔被执勤交警拦下。
市公安交管局副局长兰侠告诫驾驶员,摩托车、电动车上路机件要保持完好,骑乘人员要佩戴安全头盔。
在整治行动现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集中学习观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同时还签订了《文明安全承诺书》,并作为文明交通劝导员参与志愿服务,交警向他们免费赠送安全头盔,指导他们按规定佩戴后予以放行。
即日起,十堰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对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行为人,采取“三个一律”模式进行面对面教育,即一律签订《文明安全承诺书》、一律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一律参与一次文明交通劝导。
兰侠表示,市交管局在整治过程中坚持常态治理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常态治理是指路上的执勤民警在日常工作中随时发现随时整治,专项治理指在每周二、每周四对摩车、电动车进行固化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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