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候,乐舞百戏消费是精神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为了满足享受需要,包括消遣、休闲、娱乐、观赏、审美、享受等过程,是生活消费水平提高的重要表现。乐舞百戏消费活动在一定的消费观念引导下进行,从春秋至秦汉,乐舞百戏消费观念不断趋于“民间化。
民间不仅盛行歌舞作乐,还流行百戏杂技,戏弄蒲人杂妇,百兽马戏斗虎等。可见,先秦汉代的乐舞百戏活动不断。丰富、多样,消费观念也更加要求多元化西周时期,等级森严的礼乐制度将乐舞和政治相结合,作为统治手段和礼乐教化的工具,是“礼”的附庸。但是春秋以降,随着周室衰微和礼崩乐坏,以“郑卫之音”为代表的新兴民间音乐,表现出世俗化的倾向,配合礼乐的雅乐渐渐的被冷落,乐舞艺术在逐步挣脱周朝的礼乐功能,开始追求审美意境更趋艺术化,雅乐走向“失落”,而“俗乐”开始流行,人们的乐舞艺术消费观念凸显出“求新”、“求美”、“人性化”的趋势。
《吕氏春秋》对侈乐大加描述,提倡遵循礼制的雅乐。战国时期,社会各阶层的歌舞艺术消费更趋于选择“俗乐”,反映了当时人们的审美趣向,是人们欣赏审美要求形式的转化使得音乐逐步摆脱礼制的束缚,更加独立的发展,大大推动了歌舞艺术活动的发展。先秦时期的乐舞消费,基本上遍布社会上层。齐国宫廷乐舞场面宏大,“齐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选齐国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衣而舞《康乐》”。而随着周室衰微,地方势力异军突起,礼乐文化开始下移,突破礼制的规范,逐渐社会化、平民化。
一般的贵族,甚至平民也可以享受乐舞消费,使得传统的礼乐消费变为一般的音乐消费汉代,先秦雅乐逐渐被俗乐所取代,乐舞从祭祀、礼乐到娱乐的转变,人们对乐舞的情怀开始趋于享乐和对现实生活的关注。平民出身的汉高祖来自楚地,酷爱楚歌楚舞,在刘邦等皇亲贵族的大力支持下,民间的楚风乐舞身价倍增,一跃成为宫廷乐舞,进而风靡京都,蔓延全国此外,百戏消费也开始兴起并发展起来。
汉武帝时期就举行过三次大规模的角抵表演,如“三年春,作角抵戏,三百里内皆观”;元封六年,“夏,京师民观角抵于上林平乐馆”。下层百姓的乐舞百戏之风极为盛行。《盐铁论·崇礼》载:“夫家人有客,尚有倡优奇变之乐,而况县官乎”。可见,乐舞艺术消费的层面不断扩大,消费观念趋于崇尚世俗乐舞。不难发现,春秋战国至秦汉的乐舞百戏消费观念的民间化趋势不仅体现在消费内容由“雅”至“俗”再至“雅俗共赏”的转变,还表现在乐舞消费冲破了等级限制,遍及社会各阶层,更加平民化、大众化,由少数上层人士的消费转向大多数下层平民的消费。
文化教育消费观念由尚诸子之学转向尚儒学
春秋时期,周室衰微,礼崩乐坏,诸侯国日渐强盛,传统的周代六艺官学开始衰落,取而代之的是新兴的诸子百家学说,文化呈现多中心的局面。诸子百家成为春秋战国时期文化教育消费的主导。诸子百家包括儒家、墨家、道家、法家以及阴阳家、纵横家、兵家等,其中儒、墨、道、法是当时较有影响力的学说。儒家学说对当时的教育贡献巨大,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不仅重视教育,而且提出一系列教育理论。信奉黄老之学,新道家理论成为统治思想及执政依据。在文化教育消费上,崇黄老而黜儒学,惠帝以后,高后、文帝、景帝以及窦太后等都循而未改,遵从黄老之术,提倡“无为而治”。从汉高祖至汉武帝独尊儒术七十年间,黄老之术兴盛发展,和秦代相比,教育消费内容由“法治”向“德治”转变。
黄老之学虽然兴盛时间历经不长,但是使汉初的社会迅速地恢复了元气,其间治黄老之学的大家有盖公、黄生、司马谈等数十人。《老子》和“皇帝书”等黄老学著作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其学术思想在社会上十分流行,上行下效,当时下层平民百姓的教育以“黄老”书籍为主可见,汉初人们的教育消费观念以推崇“黄老”之学为主。
汉武帝时期,汉朝经过长时间的休养生息,经济上得到恢复和发展,政治上呈现安定局面,但是各家并存,思想混乱,无为而治已不适应封建统治的需求,怀有远大目标的汉武帝想把汉初的无为政治转变为一种积极进取的政治,儒学强调“文事武备”,其积极进取的特点与汉武帝的愿望相切合,儒学顺应时代要求登上历史舞台,而黄老之学地位开始衰弱。
建元五年(公元前135年),汉武帝正式设置“五经”博士,诸子百家同时被排斥于博士行列之外,从而标志着儒学法定国学地位的取得。元朔元年(公元前128年),诏举贤良文学对策,汉武帝亲身策问,董仲舒则要求彻底罢黜包括黄老在内的百家学说,完成儒术独尊,汉武帝接受了这个建议,至此“儒术独尊”正式确定,且在教育领域实现儒学教育的全面垄断,文化教育消费内容转向儒学为主,促使儒学教育得到新的发展。
东汉时,儒家经籍被列为君主教育的主要内容,而且经师讲学的游学之风更为盛行,尤其是政治斗争和今古文经学之争愈演愈烈大批经师情愿退而授徒,加上官学又有限额规定而且往往行不修、学不实,因此私学尤其兴旺发达,不少著名经学大师如马融、李膺、郑玄等的弟子常有数百上千人。不仅有力地保证了儒学独尊的继续深入发展,更促进了经学教育的兴盛。因此,汉代中期至东汉末期,汉代的教育观念以儒学为主,教育消费观念逐渐转向崇尚“儒学”。
宗教信仰消费观念由重功利转向重享受
宗教信仰消费在本质上是一种代理消费,即神代替人的消费,它们都是在一定的信仰需求下产生,这种信仰需求即对鬼神和祖先的敬畏与信仰,多表现为礼仪或神话的形式,由此引发的是不能摆脱感性形象的信仰活动。开始的感性信仰背后并没有深远的意蕴或普遍意义,而只是情绪的激荡和盲从的信仰。意大利近代思想家维柯认为与人类经过神、英雄、凡人三个历史时期相应,人类使用的符号也是经历了三种语言阶段:“第一种是神的心头语言,表现于无声的宗教动作或神圣礼仪……这种语言属于宗教,由于宗教的特性,人们尊重它比起就它进行推理还重要。因此,先秦至秦汉时期的宗教信仰消费观念在各种荒诞或迷信的心理状态中,宗教信仰消费观念由重功利转向重享受。
先秦时期,宗教风气弥盛,人们相信鬼神的存在,鬼神观念十分强烈,相信通过敬奉鬼神能够达到祈福、报功、辟邪、消灾、避祸之目的。社稷是祈求丰收、祷告福祸消灾避害、祛病除疫等的主要神灵此时的人们从事宗教祭祀活动十分看重眼前的功效和利益,信鬼神,重祭祀,为了精神上的信仰,在金钱代价上,无所吝惜,望通过祭祀鬼神以祈福消灾正是在这种鬼神观的引导下,先秦人民重视各种宗教活动,“祭祀”在先秦古代社会中占据很高的社会地位秦汉时期,宗教信仰活动有所变化,宗教信仰消费观念也开始发生变化,可见,秦汉时期人们宗教消费开始重享乐。
东汉末年佛教传入,开始在社会上层流传,本来信奉目的是“清心释累”(即修心养性)、“听于神”、登仙界等。佛教教旨本意是禁欲主义,然而佛教信徒奢靡无比。最典型的是东汉献帝年间地方军阀陶谦,信奉佛教,在广陵、下邳、彭城三郡,“大起浮屠寺。上累金盘,下为重楼,又堂阁周回,可容三千许人,”为了表示虔诚敬奉佛教,陶谦大肆建造佛寺,寺顶累金盘,寺建多重楼,而且堂阁周绕,可以容纳三千余人;还大塑佛像,涂以黄金,衣以錦彩;仅一次浴佛,就多供饮食饭菜,摆席于道路,“经数十里,民人来观及就食且万人,费以巨亿计”。可见其铺张浪费,奢侈无度,宗教消费充斥着享乐之风。
综上所述,先秦至秦汉时期宗教信仰消费观念由重功利转向重享受,宗教祭祀消费不断呈现奢靡之风。在鬼神观念逐渐淡化,祭祀奢侈风气的攀比心理作祟下,人们宗教祭祀消费的目的不仅仅是单纯的报功祈福,保佑全家,而多了些奢靡色彩与享乐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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